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南京市入境會獎旅游獎勵資金支持項目的公告
為加快我市入境會獎旅游產業的發展,準確把握入境會獎旅游市場發展趨勢,不斷豐富我市旅游產品供給,延長入境游客在我市的逗留時間,努力實現入境游客量和旅游創匯的持續增長,提升“南京旅游”的國際知名度。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入境旅游的實施意見》(寧政辦發【2018】35號)的有關規定,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簡稱“市文旅局”)將組織申報2019年度南京市入境會獎旅游獎勵資金支持項目。現將有關細則公告如下:
一、總則
(一)入境會獎旅游等專項旅游獎勵政策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公開征集、據實申請、政府決策、擇優評選。同一項目不得在申請到同級政府資金獎勵后重復申報。
(二)設立入境會獎旅游獎勵政策旨在通過對入境會獎旅游產業鏈主要環節的市場主體進行政策獎勵,利用引導資金對入境會獎旅游市場發揮杠桿效應,進一步促進國際大型會議、獎勵旅游活動等在寧舉辦,宣傳推介南京會獎旅游品牌和資源,拉動南京入境旅游人次與消費。
(三)項目申報主體為非官方國際會議、入境獎勵旅游活動的主辦、承辦機構等各相關旅游企業,申報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的財務制度、良好的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申報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旅游產業發展政策。申報項目如涉及旅行社業務,應具備旅行社相應資質。
(四) 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申報會獎旅游獎勵政策:
1.編報虛假活動臺賬,套取財政資金;
2.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3.虛假承諾;
4.存在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法律糾紛;
5.其他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
6.出現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旅游責任事件、重大旅游投訴糾紛等。
二、獎勵政策范圍、條件及標準
(一)主辦、承辦國際會獎旅游活動的獎勵條件及標準
獎勵對象:主辦或承辦國際會獎旅游活動的旅游企業。
申報條件:一是主辦或承辦單位沒有申報同級政府其他獎勵資金;二是同一場活動只能由主辦或承辦單位其中一家為主申請;三是承辦單位在促進活動落地南京過程中做出積極貢獻;四是必須包含在南京旅游景點(場館)舉行會獎主題活動的環節;五是申報項目具備一定規模,外賓人數不低于50人,會期不少于2天。
獎勵標準:按照外賓入住酒店總間夜數給予5萬元到15萬元獎勵。外賓入住100-150(不包含)間夜,獎勵5萬元;150-300(不包含)間夜,獎勵10萬元;300間夜以上,獎勵15萬元(若會議單位為世界500強企業,人數未達標,但間夜數達標,仍然可以按照間夜數獎勵標準申請)。
申報單位須提供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國際會議落地協議、簽約會場協議、簽約酒店協議、會議手冊(含日程安排)、外賓入住酒店清單、憑證及間夜數統計表(酒店加蓋公章)、活動報告書、活動現場照片等材料。
(二) 承接來寧境外獎勵旅游團的獎勵條件及標準
獎勵對象:承接來寧境外獎勵旅游團的旅游企業。
獎勵條件及標準:根據獎勵旅游團規模、在寧逗留天數及對南京會獎旅游業發展的作用和影響力等,通過第三方評審擇優獎勵。獎勵旅游團規模在50人以上,在寧逗留2天以上,且入住高星級(標準)酒店,按照入境客人入住酒店總間夜數實行2萬元至5萬元政策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入境客人總間夜數100-200(不含),獎勵2萬元;200間夜以上獎勵5萬元。
申報單位須提供如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動落地協議、簽約活動場地協議及付款憑證、嘉賓入住酒店清單、憑證及間夜數統計表(酒店加蓋公章)、境外客人電子機票確認單等材料的復印件和會議及主題活動的總結報告等。
三、 獎勵資金申報及管理
(一)申報要求及方法
本項獎勵針對2019年1月-12月在南京舉辦的入境會獎旅游活動,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在2020年3月31日前,按照公告要求向市文旅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
1.南京市入境會獎旅游獎勵資金申報表(見附件)。
2.企業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旅行社資質證明(如項目涉及旅行社業務),并加蓋單位公章;
3)近一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及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沒有重大違法、違紀、違規記錄的書面聲明。
3.項目說明材料(所有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1)項目是否取得同級政府獎勵資金的情況說明;
2)項目申報單位對報送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3)根據項目類別參照本細則第二章提及的相關材料;
4)依據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及需要補充說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以年度申報通知公告為準。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二)獎勵資金的審核及撥付
市文旅局負責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旅游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齊全性和完整性,并進行項目評分;市財政局依據《旅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項目進行復核和確認;評審結果以書面通報和公告為準;資金批復后,由市文旅局依據《南京市關于加快發展入境旅游相關獎勵政策的實施細則》撥付獎勵資金,并負責監督管理。
四、 附則
(一)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對本公告負責解釋。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五、聯系方式
南京市商務會展旅游促進中心:吳宇哲
聯系電話:83635532
備注:2019年南京入境會獎旅游獎勵政策只適用于南京本地會獎旅游企業(非賓館酒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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