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廈門經濟特區會展業促進條例》第四條中“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鼓勵、扶持會展業發展,負責協調有關會展活動的組織實施、服務保障和規范管理工作”和第九條中“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安排會展業發展資金”的規定。我區原有扶持政策《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思明區會展業發展扶持獎勵若干意見的通知》(廈思政〔2017〕42號)原于2019年12月到期,經延期執行一年已于2020年12月到期,因此修訂出臺本扶持政策。
二、目標任務。繼續保持我區展覽業競爭力,加快推進展覽業創新發展,進一步強化市、區共同扶持會展發展的態勢,為廈門市打造會展名城做出思明貢獻。
三、范圍期限。本政策有效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本措施發布之日的項目和企業可參照執行。
四、扶持內容
1.自辦展獎勵
對4000-15000平方米的展覽,給予展位獎勵最高33萬元;場租補貼最高補貼27萬元。
2.招攬引進展獎勵
展覽規模10000-50000(不含)平方米且500個以上標準展位的,給予最低5萬元獎勵,并按展覽規模給予追加獎勵;給予最高80萬元場地租金補貼。
3.支持大型(重大)展覽引進
對經上級會展主管部門認定的大型(重大)招攬展落戶我區,規模達到50000平米以上的,給予最高80萬元獎勵。
4.支持會展企業納統和提升規模
對注冊、納稅、納統在思明區的會展業企業,對核算年度(1-11月)營業收入同比增長達25%及以上的,營業收入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5萬元獎勵,封頂100萬元。
5.國際認證獎勵
對加入全球展覽業協會(UFI)、國際展覽與項目協會(IAEE)等權威國際展覽行業組織的我區會展機構,一次性獎勵5萬元,并自申請年度起連續三年給予當年度會員費50%的補助;對取得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注意事項
1.申請對象。扶持對象為展會主承辦單位,主承辦單位認定以場地承租合同承租方為準,多個主體共同作為承租方的,各承租方應委托其中一方進行申請。
2.展會類型。展會類型為經貿類專業展覽會;獎勵屆數為第一至第六屆。
3.與其他政策是否同時享受。本扶持措施與市會展扶持措施可同時享受。已享受思明區其他扶持政策的展覽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4.首屆展會、招攬獎及特大型展覽,應提前兩個月向思明區商務局報備確認,其余項目提前一個月向思明區商務局報備確認(因政策發布時間影響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報備的項目除外)。
六、關鍵詞詮釋
經貿類專業展覽會:即集展示產品和技術、拓展銷售渠道、傳播品牌理念、投資洽談交流為一體的展覽會,不包括書畫攝影展、成就成果展、訂貨會、展銷會(含汽車展)等。
七、申報流程。詳細申報流程后續由區商務局在思明區政府網站思明區商務局分站發布申報指南。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單位:思明區商務局
姓名:陳兩福
聯系電話:266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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