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海口市商務局、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近日聯合印發《海口市“無廢會展”創建工作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無廢會展”是指將會議、展覽、大型活動等會展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從而使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會展管理模式。
根據《指導意見》,會展場館單位應建立“無廢會展”管理組織機構,根據不同類型會展實際情況建立相應制度、履行相應職責。包括,在承接會展項目時,將固體廢物管理要求納入雙方合作協議,并監督會展活動舉辦單位落實;建立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固體廢物專項臺賬,記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垃圾清運量、清運流向、檢查情況等,按照海口市垃圾分類標準做好垃圾分類和清運工作,并采取獎懲措施。
《指導意見》要求,要做好支持引導,例如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在自身負責和控制的會展工程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報到處、活動區、休息區等),帶頭使用環保展臺、可重復使用的展具、道具、材料和包裝箱等;倡導與會者和觀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車、環保駕車參展參會,短距離鼓勵騎自行車或步行;依據會展活動需要提供往返班車,提倡共享出行。
《指導意見》還提到,做好固體廢物源頭減量。會展活動舉辦單位和會展場館單位應積極配合推進會展活動無紙化建設,包括但不限于:
推行線上參會參展報名、展位預訂等服務,會展招展資料、觀眾邀請、參展參會指南、會刊等相關資料應有電子版文件,并可通過下載渠道直接獲取。
會展場館提供LED屏幕租賃,倡導無紙化宣傳。參展商或參會企業(機構)的宣傳材料以LED屏幕、移動設備、二維碼等電子渠道為主,紙質版為輔。提供給與會者和觀眾的宣傳包/冊中,只包含絕對必須的材料,相關文件通過線上發送。
會展活動使用電子證件或可回收證件;利用電子信息化手段進行簽到;如提供紙張,則盡可能使用100%再生紙。
會展場館單位應提供直飲水設備,合理布局設備位置,在醒目處設置標識,減少瓶裝水提供。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做好宣傳,鼓勵與會者和觀眾自帶水杯。
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配合會展場館單位在會展活動全過程減少紙巾、餐具等一次性物品使用,禁止提供或使用海南禁塑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勵使用易于回收或廢物再利用制成的物品。
涉及餐飲提供的會展活動,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提前告知餐飲供應商用餐者的確切人數,以避免浪費,鼓勵餐飲供應商多使用當地種植和生產的產品。
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應優先選擇“無廢”供應商。如會議活動選擇在海口市“無廢酒店”召開。
文章來源 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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